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社险发[2015]2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的通知,用人单位填报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妥《2014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扫描或传真给我中心,以便我们核对和汇总,并及时报给杭州市社险局。表格发出后请各自跟相关业务联系人联系,以便确认查收。若未按时申报的,则按照2014年基数继续申报。
        本次填报的应是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并将作为2015年度每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请谨慎填写。
        文件内容和《申报表》请到本网页下方下载,也可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571-28065059,28803057
        传真:0571-28939315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