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政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省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14〕64号,下称《意见》)。《意见》从加强统筹规划、培育示范企业、创建品牌与标准化建设、税收、投融资、职业培训、保险等方面规定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在统筹规划方面,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在培育示范企业方面,各地要按照“十二五”时期全省培育100家家庭服务业示范企业目标要求,采取措施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管理规范、实力强的行业示范企业,并鼓励其做大做强。
  在创建品牌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对家政服务业品牌创建与服务标准化建设进行支持。
  在规范劳动关系方面,以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为重点,执行家庭服务劳动标准,规范家政服务业劳动用工行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推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监察,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税收扶持方面,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利用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家政服务企业发展。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要求整合资金,优化支出,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调整优化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利用小微企业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家政服务业;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扶持家政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
  在鼓励家政服务就业方面,对从事家政服务业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在家政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扶持政策,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业可享受就业补助政策。
  在技能培训与人才培养方面,建立家政服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家政服务培训工程,实施家政服务业高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岗位技能比赛。
  在创新保险扶持方面,延长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期限,创新家政服务员工伤保险多重参保政策,创新家政服务企业投保商业责任保险,推行家政服务员职业责任保险。
(信息来源:省人保厅农民工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