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延期所需资料清单

 
 

点击量:   时间: 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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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期协议一式两份,代表处盖章。
二、代表机构工商登记证复印件一份(代表处盖章)、登记证原件,首席代表、代表工作证原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一份,第一页及第二页外国地区有权签字人签字。
四、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一份,需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五、外国企业银行资信证明正本一份,需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在原件上。 
六、驻在期限延期申请书一份,外国地区有权签字人签字,总公司盖章。
七、委托书一份,代表处盖章。
八、《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换发、补发审核表》一份,首席代表签字,代表处盖章。
九、《杭州市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正本一份,代表处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联系电话:0571-28065058,0571-28069036
传真:0571-28939315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6号省经贸大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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