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组织开展医师医保政策培训与考核工作
近日,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开展医师医保政策考核工作,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均参与考核。考核通过的医师将与市社保局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接受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未通过考核的将无法获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权限。
伴随着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医保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对定点单位的临床医师进行协议管理,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是医保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的体现。2013年,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分批次开展了医保政策培训工作,围绕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定点单位服务协议、医师管理办法等内容,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进行了强化培训,将医保政策传输至医保服务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