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地址变更
一、到常驻地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递交完备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延期)登记申请书
代表处驻在地址证明
指定委托书
原首代《代表证》及原《工商登记证》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延期)登记申请书
代表处驻在地址证明
指定委托书
原首代《代表证》及原《工商登记证》
二、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介绍信及变更申请(加盖公章)
经办人雇员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介绍信及变更申请(加盖公章)
经办人雇员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
所需资料:提供工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代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表(加盖公章)
原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