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文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水文局系浙江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不包括直属水文站)。其业务包括全省水文站网管理、水文自动遥测系统建设、水文情报预报管理、水资源监测评价及水文资料整编汇编管理等,为全省防汛决策提供可靠的水文数据。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水资源监测评价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应聘者报名时须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水文信息网(http://www.zjsw.cn
其中,浙江省水利网、浙江水文信息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书面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止。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209592796@qq.com,并向浙江省水文局(浙江省杭州市佑圣观路72号 郑红卫)寄送书面报名表。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6月21日后在浙江水文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布面试时间,供报名人员查询。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包括业绩测评和综合性测评两部分,总分为100分。业绩测评以应聘者本人陈述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约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性测评考查应聘者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素质,约占面试成绩的60%。
面试结束后,在浙江水文信息网公布面试结果,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省水利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水利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佑圣观路72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00009(郑红卫先生)
监督电话:0571-87826528(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