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出

 
 

人事档案转出须交清档案管理费用。其中有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挂靠的,必须把集体户口和党组织关系先行转出。转出人事档案需提供下列材料:
(1)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托管的,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人事档案由个人托管的,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协议》。
(2)根据档案转出去向不同,还需提供以下其他材料:转往本市其他工作单位就业的,若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需提供调档函,若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需提供其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调档函;转往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跨地区转移人事档案的,需提供转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的调档函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开具的调令。
(3)其他认为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