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用工单位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致力于对外文化交流事业的有关部门、单位、文化企业负责人组成,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展现美丽浙江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拥有63名会员。 
一、岗位需求 
(一)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及翻译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工作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四)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工作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3.文字功底扎实,具备优秀的文字表达和撰写能力; 
4.拥有较强外语基础(英语); 
5.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高效安排和管理工作; 
6.擅长活动策划和营销,具备制定和实施推广方案的能力; 
7.能接受一定强度的出差和紧急任务; 
8.国际文化传播、外语专业、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学相关专业优先。 
二、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787207130@qq.com,抄送654689407@qq.com、72977074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材料包括: 
1.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 
3.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党员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介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三)招考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主要考察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基础知识、文字能力、分析能力等。 
时间、地点:笔试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若入围人员中有明确不参加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若最低入围分数线出现多名同分者,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创新思维等)。 
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参照企业员工基础入职体检要求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合同和待遇 
1.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根据用人单位薪酬制度确定,具体薪酬面议。 
3.招录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制订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应发年薪计发;考核不合格,则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资,并按规定触发退出机制。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监督投诉电话反映。 
3.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571)28995008,81053556 
监督投诉电话:(0571)2820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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